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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侵权申请书

土地侵权申请书(汇编22篇)

时间:2025-06-04 作者:妙笔网

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申请书应用范围广泛,不同的使用场景有不同的申请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土地侵权申请书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户主)农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时使用)

申请人户主(或代表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职业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非户主作代表人时,要有其他所有成年家庭成员书面委托)

或: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职业,家庭住址,编码,联系电话。

(以个人名义申请时使用)

申请方代表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工作单位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

(群体纠纷案件使用,但必须是申请人之一,并获得其他申请人特别授权,最多不超过3人)

被申请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年龄_________,职业_________,住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诉个人时使用。诉农户时,参见申请人户格式)

被申请人单位名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_________和职务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诉村、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时用。

选诉村委会还是村经济合作社,视其行为时明示的身份;不清楚的,以承包合同上的发包单位为准)

第三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年龄_________,职业_________,住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

(本案处理结果与第3方有利害关系时使用。

第三人为农户的,参见申请人户格式)

或:第三人单位名,住所地址,编码(第三人是企业或其他单位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________和职务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一、_____请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流转或土地承包权益等有关)。

二、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经过——整个过程过来龙去脉一定要讲清楚;第三人的'身份、与被申请人或其他第三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与本案的利害关系等要讲清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市农村土地承包_____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签名/指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2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责令被申请人停止对申请人土地的侵权行为。

要求被申请人赔偿因侵权行为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__元。

确认申请人对争议土地的合法使用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______依法取得了位于______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______,并办理了合法的.土地使用证,证号为____________。

然而,自______起,被申请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擅自占用申请人的上述土地,进行____________。申请人多次与被申请人沟通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但被申请人均置之不理,继续其侵权行为。

被申请人的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土地使用权,给申请人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土地被占用而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的收益减少、为维护自身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对申请人土地的侵权。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单位提出申请,请求依法处理。

此致

____________

申请人:

日期: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3

xxx土地局:

我叫xx,现年xx岁,住xxxxx地,身份证号xxxxx。

我于xx年xx月xx日,用xx方式在xx地段取得了xx土地的使用权,但由于xx原因,土地使用证至今未办理,根据《土地法》等法律规定,现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请给予办理为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4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霍家村一组界内两条荒沟的所有权为一组村民所有

事实与理由:

一、基本情况

松洲区夏家乡霍家村委会共有142户、740多口人。全村有五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各有自己的名称:一组霍家(村委会所在地)、二组前水泉、三组后水泉、四组敖包沟、五组房身沟。各小组之间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地理位置,最远的距离有3公里,最近的也有1.5公里。每个小组都有自己的土地及边界(详见地图)。

争议的土地位于一组村民所在地的南端,有一荒沟,叫前洞沟,又名二道沟。多少年来,一组村民一直在这条沟的两侧耕种、劳作(有两块地是二组村民与一组村民互换形成)。再往南便是鸡冠山,属于另一村的边界,西北东,均属一组土地。与其它组均不搭边,历史上属于一组村民所有,一直由一组村民经营管理。

20xx年春天,为防止水土流失,一组进行了治理,用推土铲将土坎推平,形成大坝,并在南侧斜坡挖了鱼鳞坑(见光盘)。

20xx年在李永任一组组长期间组织一组村民投入义务工在该荒沟内栽植了树木。当年发生火灾,部分树木被烧毁。2003年又组织一组村民进行了补种,大约有杨树150余棵,现该树木仍在.(一组村民李永、赵强证实)在沟内有一组村民赵强的承包地合同书。

20xx年9月末,一组村民准备进一步治理该沟和山坡时,遭到村支书吴富的阻拦,说已发包给乡干部李某了。直到这时一组村民才发现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村民三十多人找到书记与其理论,书记说霍家村委会就是我说了算,愿哪告就哪告。

二、主要事实

原来早在20xx年12月30日,村委会就将这条荒沟以6000元的价格发包给了乡干部王清,承包期限为50年,用以偿还村委会的外债。

争议的第二块地是位于一组村民居住地村子中间的一条荒沟,该沟长约2.75公里,宽窄不一。这条沟将一组40户村民隔为南北两部分,此沟是一组村xx民出入的必经之地。在这条沟内有一组村民拦截大坝形成的承包地。

可在20年9月12日承包给了刘枝(王清之妻)50年,承包费21000元。

两份合同,村委会均未征得一组村民的`同意而擅自对外发包。不但侵害了一组村民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而且也剥夺了一组村民的优先承包权。

上述事实有书证赤峰市土地管理局于1993年土地勘查时制作的《霍家村土地利用现状图》、村民承包地合同书及本村其它组证人三组、四组组长李祥、郑海、本组当时的负责人王永的证言证实,与书证相互印证。

事实证明:该争议的两条荒沟属一组村民所有,村委会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擅自发包,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理由

1、从两条荒沟的历史沿革看

早在人民公社时期,该荒沟就属一组村民所有,由一组(一队)经营、管理,沟的上下沿均为一组的土地直到现在也未改变(有证人李彦、李祥、董瑞清、郑海证实)。

2、从两条荒沟的历史形成看 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这两条沟很窄,也不象现在这么深,是从山体往下形成的一条小沟,沟的上下沿均是一组的承包地。

近二十多年来,随着植被破坏的加剧,水土流失逾发严重,现在这两条沟,沟体深10—15米、最宽的地方有30多米、最窄的也有8米多。这么宽、这么深的沟不是一次洪水形成的。由于历年来洪水塌帮,一组村民的承包地逐渐减少,而沟却不断加宽。于是一组村民想出了一个办法:在沟内拦截大坝,使沟内的土地淤积,覆盖沙层后,再种植树林或庄稼。(有一组村民霍强和现场照片证实)。

显而易见,这两条沟是以牺牲一组村民的承包地为代价而形成的。

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土地是不动产,不能因为地形、地貌的改变,而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

3、从两条荒沟的地理位置看 第一条沟(前洞沟)位于一组村南,距离鸡冠山也就是另一村的边界还差六、七里路,沟延伸的北端、南端、西端均为一组的耕地或退耕还林地,与其它组的土地不搭边,没有任何权属争议。

第二条荒沟横穿一组村子中间,南侧、北侧均为村民的居住房屋,在荒沟向西延伸处沟的两岸,均为一组的土地,沟内有一组村民拦截的大坝(有一组村民霍富的合同书及光盘证实)。这条沟是一组村民的出入村子必经之路,也是出入耕地劳作的必由之路。

上述两条荒沟内均有一组村民拦截大坝形成的承包地,亦有合同书为证。

假如在甲村所有的土地内由于地震形成一道宽窄不一的深沟,难道这条沟就成了乙村的了吗?村委会主张为其所有,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以下几个:一为国家所有,二为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又分为乡农民集体所有、村集体所有、小组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另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二款规定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还有我国十月一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都对发包的主体进行了界定。如果以村委会的名义发包的,一是程序要合法,二是不得改变村内土地所有权性质。而被申请人在行使职权时,无视一组村民利益,无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承包方案等重大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规定,而是暗箱操作,擅自发包,非法获取不当利益。其行为严重地侵害了申请人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

综上,恳请行政机关依据事实和法律将争议的两条荒沟确认为一组村民所有。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5

石龙区国土局:

石龙区__学校是一所六年制公办小学。位于石龙区捞饭店村中部,坐北朝南向,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学校东邻村小路,南院墙外是学校大路,北面邻民宅,西面为河沟,四周与邻里无土地纠纷。

学校建成于1992年7月,一至归捞饭店村、区教体局双重领导,直到20__年改村办小学为区办小学。学校一直没有土地使用证这给学校修建,特别是国家校安工程建设带来不便,甚至无法进行,直接影响学校发展和安全。

为此,学校根据省政府“豫政(20__)63号”文件和市政府“平政(20__)85号”文件的指示精神,特恳请区国土局尽快办理学校土地使用证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单位:平顶山市石龙区__学校

20__年12月29日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6

石龙区国土局:

石龙区xx学校是一所六年制公办小学。位于石龙区捞饭店村中部,坐北朝南向,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学校东邻村小路,南院墙外是学校大路,北面邻民宅,西面为河沟,四周与邻里无土地纠纷。

学校建成于1992年7月,一至归捞饭店村、区教体局双重领导,直到20xx年改村办小学为区办小学。学校一直没有土地使用证这给学校修建,特别是国家校安工程建设带来不便,甚至无法进行,直接影响学校发展和安全。

为此,学校根据省政府“豫政(20xx)63号”文件和市政府“平政(20xx)85号”文件的指示精神,特恳请区国土局尽快办理学校土地使用证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单位:平顶山市石龙区xx学校

20xx年12月29日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7

土地局:

我叫xx,现年xx岁,住地,身份证号。

我于xx年xx月xx日,用方式在地段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但由于原因,土地使用证至今未办理,根据《土地法》等法律规定,现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请给予办理为盼。

申请人:WWw.72Mic.com

日期: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8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两被申请人在租赁场地投资建造的不动产归申请人所有,申请 人予以适当补偿;

2、本案仲裁费用由两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曾于__年 ____月 就与两被申请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向贵委提请仲裁,仲裁请求包括:要求两被申请人腾退租赁场地;其在租赁场地建造的不动产无偿归申请人所有;向申请人支付租金、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等。经审理,贵委于__年 ____月 ____日作出(2011)京仲裁字第0017号裁决书,支持了申请人的绝大部分请求,对于不动产无偿归申请人所有的`请求,仲裁庭认为没有合同依据,不予支持。后,因两被申请人拒不履行仲裁裁决,我们向北京市二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经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现已顺利收回租赁场地。由于对上述不动产的归属问题没有解决,严重妨害了申请人行使所有者权利。因此,申请人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及相关法律精神提出上述请求,并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北京京丰世纪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于__年 ____月 ____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北京京丰世纪汽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北京金旺世纪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于__年 ____月 ____日签订的《协议书》,就上述未决事项提请贵委裁决。

此致

北京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北京国元通投资管理公司

__年 ____月 ____日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9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仲裁请求:

请求被申请人返还其依职权强占的属于申请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份额亩,并独立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__系被申请人______的女儿。

___年11月13日,申请人嫁到___,与______结婚,___年离婚后回到___。

___年01月24日,申请人与______结婚,___年07月14日协议离婚后回到娘家。

由于父亲______重男轻女,多次逼我离家出走,无奈之下,我只好离开家到大理市下关镇打工为生。

___年04月21日,我与____登记结婚,至今一起生活。

期间,我的户口一直和被申请人______及弟弟及弟媳、侄儿在一起,直到现在。

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的土地也和在被申请人承包经营权范围内。

______年4月14日,在被申请人的一再逼迫之下,我只好将我的户口从被申请人的`户口簿上迁出,独立成户,仍然为农业户口。

因为当时农村承包经营期还未届满,被申请人承诺在新的承包合同签订时更改承包经营权证,将应该属于申请人的份额划分给申请人。

出于信任,申请人答应按照这种方式执行,属于自己的承包经营份额暂时交由被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管理耕种。

______年,申请人户的承包经营权到期后,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继续承包30年,需要签订和统计新的承包经营情况。

被申请人利用它当时担任社长的便利,私自更改承办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情况,将申请人从共有人中剔除,将全部原先承包的亩承包土地继续承包,霸占了申请人亩的承包经营份额,并据此办理了_______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事后,由于申请人一直在大理市打工居住,直到最近才得知事情真相。

于是,申请人多次找到基层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经大理市湾桥镇中庄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大理市湾桥镇司法所多次调解,被申请人拒不返还本应属于申请人的土地承包经营份额。

申请人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也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被申请人___利用自己当时担任社长的便利,私自更改承办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情况,将申请人从共有人中剔除,将全部原先承包的亩承包土地继续承包,霸占了申请人亩的承包经营份额,并据此办理了___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致使申请人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变成了失地农民,该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杨丽萍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19条、20条、21条之规定,向贵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望你们查明事实,依法处理,支持申请人的仲裁申请,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签名/指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_________的所有权为一组村民所有

事实与理由

一、基本情况

松洲区夏家乡_________村委会共有142户、740多口人。全村有五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各有自己的名称:一组霍家(村委会所在地)二组前水泉、三组后水泉、四组敖包沟、五组房身沟。各小组之间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地理位置,最远的距离有3公里,最近的也有1.5公里。每个小组都有自己的土地及边界。

争议的土地位于一组村民所在地的南端,有一荒沟,叫前洞沟,又名二道沟。多少年来,一组村民一直在这条沟的两侧耕种、劳作(有两块地是二组村民与一组村民互换形成)再往南便是鸡冠山,属于另一村的边界,西北东,均属一组土地。与其它组均不搭边,历史上属于一组村民所有,一直由一组村民经营管理。

春天,为防止水土流失,一组进行了治理,用推土铲将土坎推平,形成大坝,并在南侧斜坡挖了鱼鳞坑。

在______任一组组长期间组织一组村民投入义务工在该荒沟内栽植了树木。当年发生火灾,部分树木被烧毁。又组织一组村民进行了补种,大约有杨树150余棵,现该树木仍在。(一组村民______、______证实)在沟内有一组村民______的承包地合同书。

________年____月末,一组村民准备进一步治理该沟和山坡时,遭到村支书吴富的阻拦,说已发包给乡干部______了。直到这时一组村民才发现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村民三十多人找到书记与其理论,书记说_________村委会就是我说了算,愿哪告就哪告。

二、主要事实

原来早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村委会就将这条荒沟以6000元的价格发包给了乡干部______,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用以偿还村委会的外债。

争议的第二块地是位于一组村民居住地村子中间的一条荒沟,该沟长约2.75公里,宽窄不一。这条沟将一组40户村民隔为南北两部分,此沟是一组村民出入的必经之地。在这条沟内有一组村民拦截大坝形成的承包地。

可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给了______(______之妻)________年,承包费21000元。

两份合同,村委会均未征得一组村民的同意而擅自对外发包。不但侵害了一组村民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而且也剥夺了一组村民的优先承包权。

上述事实有书证赤峰市土地管理局于________年土地勘查时制作的《_________村土地利用现状图》、村民承包地合同书及本村其它组证人三组、四组组长______、______、本组当时的负责人______的`证言证实,与书证相互印证。

事实证明:该争议的两条荒沟属一组村民所有,村委会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擅自发包,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理由

1、从两条荒沟的历史沿革看

早在人民公社时期,该荒沟就属一组村民所有,由一组(一队)经营、管理,沟的上下沿均为一组的土地直到现在也未改变(有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实)

2、从两条荒沟的历史形成看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这两条沟很窄,也不象现在这么深,是从山体往下形成的一条小沟,沟的上下沿均是一组的承包地。

近二十多年来,随着植被破坏的加剧,水土流失逾发严重,现在这两条沟,沟体深10—15米、最宽的地方有30多米、最窄的也有8米多。这么宽、这么深的沟不是一次洪水形成的。由于历年来洪水塌帮,一组村民的承包地逐渐减少,而沟却不断加宽。于是一组村民想出了一个办法:在沟内拦截大坝,使沟内的土地淤积,覆盖沙层后,再种植树林或庄稼。

显而易见,这两条沟是以牺牲一组村民的承包地为代价而形成的。

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土地是不动产,不能因为地形、地貌的改变,而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

3、从两条荒沟的地理位置看第一条沟(前洞沟)位于一组村南,距离鸡冠山也就是另一村的边界还差六、七里路,沟延伸的北端、南端、西端均为一组的耕地或退耕还林地,与其它组的土地不搭边,没有任何权属争议。

第二条荒沟横穿一组村子中间,南侧、北侧均为村民的居住房屋,在荒沟向西延伸处沟的两岸,均为一组的土地,沟内有一组村民拦截的大坝(有一组村民霍富的合同书及光盘证实)这条沟是一组村民的出入村子必经之路,也是出入耕地劳作的必由之路。

上述两条荒沟内均有一组村民拦截大坝形成的承包地,亦有合同书为证。

假如在甲村所有的土地内由于地震形成一道宽窄不一的深沟,难道这条沟就成了乙村的了吗?村委会主张为其所有,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以下几个:一为国家所有,二为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又分为乡农民集体所有、村集体所有、小组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另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二款规定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还有我国十月一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都对发包的主体进行了界定。如果以村委会的名义发包的,一是程序要合法,二是不得改变村内土地所有权性质。而被申请人在行使职权时,无视一组村民利益,无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承包方案等重大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规定,而是暗箱操作,擅自发包,非法获取不当利益。其行为严重地侵害了申请人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

综上,恳请行政机关依据事实和法律将争议的两条荒沟确认为一组村民所有。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11

__土地局:

我叫__,现年__岁,住地__,身份证号____。

我于20__年__月__日,用__方式在地段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但由于原因,土地使用证至今未办理,根据《土地法》等法律规定,现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请给予办理为盼。

申请人:__

20__年__月__日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12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

我院整体迁建项目是为满足我县及周边县市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符合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符合新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纲要的要求、是将新河县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区域具有中医专科特色、综合服务功能完善的中医医院的现实需求和实现新河县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实施方案—10113工程中27个民心工程之一(中医医院搬迁项目)的`具体落实。该项目已经新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和我县相关部门同意。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

项目拟选址新河县城内富强街以西、迎宾街以东,堂阳路与北环路中间。该地块南北长180米、东西宽150米占地面积27000平方米折合40.5亩。土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该地块为政府划拨。依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特向贵局申请该项目建设用地预审。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x日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13

申请人:xx小组全体村民

法定代表人:黄xx 村小组长 联系电话:182xxxxxxx

被申请人:吕xx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xx小组笼古了口原黄xx家承包土地南边至简易公路之间的土地为xx小组村民所有

事实与理由

一、基本情况

请求确权地块名称:笼古了品(有时也称弄古了),位置:xx小组集体土地范围内,高xx家承包地南面与简易公路之间,面积:未定。

二、主要事实

一九七九年农村土地分包到户时,当时xx镇压八甲村第一小组将笼古了口分包给高xx一家三口作为其承包地。由于当时此地块位于牛路边,来往牛马糟蹋严重,生产队队委决定不丈量该土地,只是明确四至线为东至二队水沟边,南至牛路边,西至林跃能开慌处老地埂为界,北至山脚老路边。1999年,发包方xx镇压xx小组民村委(合作社)和承包方高xx一家根据云法发(1997)43号文件规定及我国农村土地法律法规规定及双方协商,从新签订了《农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该合同书明确笼古了口为高xx家的承包土地,同时载明该宗地的四至和面积,对该宗地未进行认真丈量,将该宗地块面积写明了1.2亩,但该宗地至原牛路实际面积比合同书上所约定的面积稍大。高xx死后,2009年 月,高xx妻子黄xx由于没有劳力,决定将该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本组成员黄xx。在20xx年4月,为方便交通,xx镇压八甲一村民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将经过高xx家承包地的笼古了口的南边牛路改告成简易公路,因简易公路比以前牛路稍窄,并且因为牛路改造使争议地块发生变形,从而模糊了本属于xx小组集体土地牛咱与高xx承包土地的界线。 20xx年3月,八甲二组村民吕xx无视xx小组和高xx属于该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事实,以无端理由强占xx小组和高xx的土地,将碎石等杂物堆放在申请人的集体土地和高xx家承包地上,妨碍了xx小组和高xx家对该宗土地的经营使用权,侵害了xx小组和高xx家的合法权益,构成侵权行为。xx小组村民和高xx一家为此多次与侵权人吕xx交涉,但无任何结果,并说那里是他慌的土地,无奈只好向人民政府反映,望人民政府为我们xx小组全体村民作主,排除吕xx的侵占行为。同时,为我们xx小组与高xx家的土地界线确权,明确双方的界线。

上述事实有书证文山州农村农村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以及当时分包承包土地的村干部证明可以证实。事实证明:该争议的土地及简易公路边土地属于xx小组村民所有,吕xx在上面堆放碎石的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以下几个:一为国家所有,二为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又分为乡农民集体所有、村集体所有、小组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另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二款规定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吕xx系八甲二组的村民,其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事由占有该争议土地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包、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申请人认为,xx小组作为笼古了口这块土地的发包方,是该地块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将该地块发包给高xx家,高xx家依法转让给本组成员黄xx,这是合法有效的。现因客观原因导致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与原高xx家承包地界线不明,那是xx小组与高xx双方之间的问题,而非xx小组成员的吕xx没有任何关系。现八甲二组村民吕xx没有与xx小组签订任何土地转让协议,也没有法定事由,而无端侵占我村集体土地,根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该依法承担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关系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关系到国家基本的农村经营制度,关系到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长期稳定和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稳定,恳请行政机关依据事实和法律将争议的土地笼古了口南边与公路之间的土地依法确认为xx小组村民所有,并排除吕xx的侵占行为。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14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xxx

性别:男

年龄:xx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址:

二、申请目的

本人因个人原因,特向贵部门提出土地确权申请,旨在明确位于[具体地址]的土地的权属关系,确保我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由于历史原因,该土地权属关系一直未能明确,给我在该土地上的'经营和使用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因此,我急需贵部门对该土地进行确权,以消除权属争议,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三、申请范围

本次申请确权的土地位于xxx,面积为xxx平方米。

该土地为我个人所有,不存在与他人共有的情况。

土地用途为xxx,目前已进行xx活动。

四、确认方式建议

为确保土地确权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我建议贵部门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确认:

核实土地权属资料:贵部门可查阅相关历史档案,核实该土地的权属资料,确保权属关系清晰明了。

现场勘查:贵部门可组织专业人员对该土地进行现场勘查,核实土地面积、四至界限等基本情况。

公示与异议处理:在确认权属关系后,贵部门应将该土地的确权结果进行公示,并设立异议处理机制,以接受社会各界对此次确权工作的监督与反馈。

五、承诺与配合

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我也将积极配合贵部门完成土地确权工作,确保此次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六、结束语

最后,我恳请贵部门能够审慎考虑我的申请,尽快给予审批。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请随时与我联系。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15

xx市人民政府:

我们翁田镇茂山村委会大堂(塘)经济合作社与抱xx经济合作社因一块土地(即“企亮坡”)产生土地权属纠纷。市政府于20xx年以文府[20xx]22号文作出处理决定,将争议土地用途现为农用地,使用权确定给抱xx村。因此,我社不服。理由是:争议土地一直为我社所使用,解决前属我社的族地,族谱有明确记载。解放后,无论是土改时期还是“四固定”时期,于1975年xx县重新进行政区划时也将“企亮坡”划属昌久大队大堂村使用,此后该片土地的使用权未有新的变更,且我社一直使用。在83年我大堂(塘)村把该地带进去和茂山大队合并成为茂山乡人民政府,并由乡出面借去该地种植树林,砍伐后归还,这才引起争议。

20xx年5月,我社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省政府法制办在对我社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xx市人民政府文府[20xx]22号文的处理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xx年6月海南省法制办公室作出了琼府法复纠字[20xx]第045号行政复议建议自行改正通知书,贵府没有纠正,于20xx年11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复议决定书作出撤销被申请人xx市人民政府文府[20xx]22号《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

然而,时至今日,贵政府仍然没有按照复纠书进行自纠,我社在此期间曾多次要求市政府作出新的决定,但一直未得到确切的答复,至使土地权属争议至今未得到解决。

为维护我社的'合法权益,促使土地纠纷的尽快解决,我社再次请求贵政府依照省法制办琼府复纠字[20xx]045号纠字书的精神,及时对争议土地做出处理。

申请人:

日期: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16

申请人:张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号,身份证号码:xx。

代理人:姚xx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长沙xx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xx号,电话:

联系人:刘xx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罗xx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元(自年9月至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200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9826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年9月至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xx年9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00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17

申请人:xxx,男,汉族,1963年5月3日出生,系天明关村人。

被申请人:xx,男,汉族,住址同上。

申请事项:

依法对位于xxx村xxx即申请人新修建房屋前至被申请人柿树之间的`土地作出使用权确权。

事实与理由:

位于申请人现在建房门前至被申请人柿子树下的两块荒坡地,是申请人在20xx年和20xx年用自己的承包地跟本队村民换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另外,位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之间的一分地属于申请人所在村小组所有,申请人经本队队长和集体成员同意,花1000元取得该土地使用权。以上事实,申请人有三份证据附后。

现如今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的土地上强行设置道路通行,申请人依据我国《行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贵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望贵处查清事实依法处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

日期: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18

申请人王__,女,19_8年_8月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____,住址:乐安县___。联系电话:____

申请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___敬老院和___屋背的`荒山(四向界址为:东至小坑,南至___敬老院、鳌溪镇林场和去鳌溪镇林场小路,西至乐安至抚州油路,北至稀有杉树山齐龙分水和乐安至抚州油路)使用权为申请人所有。

事实与理由:

为了发展乐安经济,______人民政府根据_____县委、县政府有关拍卖“五荒”精神,将坐落于____镇敬老院和____镇林场屋背的荒山拍卖给申请人永久所有,双方于2000年8月24日签订《荒山拍卖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四至范围为:东至小坑,南至鳌溪镇敬老院、鳌溪镇林场和去鳌溪镇林场小路,西至乐安至抚州油路,北至稀有杉树山齐龙分水和乐安至抚州油路。

现申请人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及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向贵府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望贵府依法履行法定职能,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19

申请人:程xx,女,汉族,20xx年3月31日出生,住x市xx区1楼2门10号。

被申请人:陕西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太元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xxx

仲裁请求:

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元,并赔偿利息5091元;

2、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14日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将位于xx市xxx小区第22栋号房屋以xx元出让于申请人。被申请人应于20xx年12月31日向申请人交付房屋。申请人应在20xx年5月14日支付房款xx元。

申请人依据合同约定在20xx年5月14日支付房款xx元交纳给被申请人。xx年3月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是在违法销售房屋,其购买的房屋没有法律规定的相关手续。因此申请人认为其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现申请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向贵委申请请求裁决确认合同无效,并由被申请人返还购房款xx元,赔偿申请人利息5091元。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20

申请人:______,男,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_村一组,务农,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女,_____年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同上(系申请人______之妻),务农。

被申请人: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_日生,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_村一组,务农,住址同上。申请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______村一组滑石板地(地名)0.45亩地使用权为一组村民______、______所有。

事实与理由:

位于______村一组滑石板地(土地名)0.45亩地系第一轮土地承包时由发包方承包给______、______一家,对该土地的使用权人为:______、______、李贤飞、李贤群、李书兰五人。1996年申请人之子_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_签订了“关于______与______两家承包土地协议书合同书”,协议将地名为滑石板的土地进行转包,______收取了______给予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五仟元整),协议签订后______于1996年12月26日向有管部门申请办理了(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282014)号,并在转包的耕地上修建了187.7平方米的永久性住房一栋。申请人______、______得知此事后,于20__年把______和______告上了法庭,______人民法院作出了(20__)黔水民初字第614号民事判决。______不是滑石板土地的使用权人,擅自与______签订的土地转包协议合事后为取得以上五位土地使用权人的追认,属于无效合同。

______因对法律法规的无知,擅自处分了别人的财产,事后把收到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五仟元整)返还给______,情有可原。可是______不顾法院的`判决,依然一错再错地侵占着别人的土地,并在地上修楼房,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既伤了同村同组人的感情,也践踏我国法律的尊严。滑石板地(地名)是申请人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就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土地明细登记的该宗土地,笔迹清晰,四至界限明确,均与______家的土地无任何牵连,同时申请人还持有______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两张证明,以上证据充分证明了滑石板地(地名)的使用权只属于申请人。现如今被申请人依然在申请人的土地上强行建房,申请人依据我国《行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______人民政府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恳请将争议土地的使用权确权为申请人所有,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21

国土资源局领导:

本人购得____平米二手房一处,坐落在__街__巷__幢__号。现房屋产权已经过户,但土地使用证权属至今仍未变更。

由于完整产权包括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在房屋产权变更以后,必须变更土地使用权。

特持房产证和原土地关系证明,向贵局申请土地证权属变更登记,请在审核以后给以办理,万分感谢!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月____日

土地侵权申请书 篇22

申请人:______男汉族初中文化56岁住界首市____镇赵集行政村赵玉庄157号

被申请人:______男汉族初中文化56岁住界首市____镇赵集行政村赵玉庄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确认,将位于赵玉村东头桥西柏油路南的一宗土地的使用权(东邻赵天现、西邻沟北邻路南邻地)确权给申请人使用。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住赵玉庄,申请人赵天伦的父亲赵金亮和被申请人赵天现的父亲赵金拔是亲兄弟。申请人赵天伦的父亲赵金亮在世时,因申请人赵天伦的弟弟李修贤(小时候给姓李的了)________—________年在赵玉村桥西路南烧吊窑,占用赵集寨瞿金佳组的荒地,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就把自己的可耕地1.7亩,和同村村民赵天山的可耕地(东地大园子)进行调换,赵天山又和同村村民赵锦金的可耕地(在赵集寨后)进行调换,赵锦金又和瞿金佳进行调换。这样经过四次调整,就把赵集寨瞿金佳组在赵玉村东头的可耕地调到了赵集寨后。________年申请人赵天伦的弟弟李修贤不烧吊窑时,又把此1.7亩可耕地,退还给申请人赵天伦的父亲赵金亮。________年因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年老多病,就把此地块交给被申请人赵天现代耕代种至今。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死后,有申请人赵天伦一人出钱出物办的丧事,其他人没有出过一分钱,因为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仍然在世,申请人赵天伦并没有主张使用权,因此地块的收入属于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受益,现在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已去世,申请人依法要回此地块的使用权。申请人赵天伦多次找到被申请人赵天现协商解决此事,但被申请人赵天现,以替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看病付过药费(没有任何证明只是口说)和此地块已经曹美荣调3 到梁庄西头为由拒不把此地块的使用权交给申请人赵天伦。经村干部、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效。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六条、《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申请____镇人民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附: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证实自己有诉讼的权利。

2、________年地改时赵玉村的地亩册子以证明所争议地块的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赵天现与赵华东签订的合同及被申请人领取租金的证词一份以证明被申请人赵天现说________年之前已调整为假话。

____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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